2011/07/12 06:30 蘋果日報

  【劉嘉韻╱台北報導】全國教師總工會聯合會昨舉行成立大會,工會理事長劉欽旭聲明,勞動三法修正後,雖允許教師組工會,但仍無罷工權,將朝爭取教師罷工權努力。家長團體強烈反對教師罷工,教育部同樣反對,認為教師罷工恐影響學生受教權與校園安定;但學者認為,罷工是《憲法》保障權利,應將此權益還給老師。

  《憲法》保障罷工

  勞動三法之一的《工會法》修正後,允許教師組工會,新法今年5月上路,各縣市共成立19個教師工會,並共同促成全國教師總工會聯合會成立,但勞動三法中的《勞資爭議處理法》仍規定教師不得罷工。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教師組工會已跨出第一步,教師雖仍無罷工權,現階段也不必用到罷工手段,可以用其他管道爭取權益,但是「長久來看,可能有一天會有(罷工權)」。

  劉欽旭說,台灣社會普遍對罷工有偏見,教師工會將與其他勞動工會共同努力,讓大眾理解並接受勞工有罷工權利,教師工會將爭取罷工權,並期待小四以上課程,能落實勞動三權(團結、協商、爭議權)教育。

  專研勞動法令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認為,歐美先進國家均未禁止教師罷工,罷工是《憲法》保障權利,且勞工在勞資衝突臨界點才會罷工抗議,並非常態,相信教師工會也不會因芝麻綠豆小事鬧罷工,明文禁止教師罷工並不妥,應將《憲法》保障的權益還給老師。

  家長:損師形象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說,強烈反對教師罷工,因恐傷害孩子受教權,也有損教師形象,若教師工會遊說修法爭取罷工權,全家盟將發動反修法。

  五專學生楊舒婷也認為教師不可罷工,「老師能罷工,學生也會說要罷課,是惡性循環。」

  影響學生受教權

  謝國清另指出,各校教師評審會、教師考績會及學生申訴委員會仍由教師把持,恐造成「師師相護」,建議教育部盡快修正法規,讓家長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把關。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說,教師罷工恐影響學生受教權,教育部不允許;至於教師工會要求中小學課程落實勞動教育,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社會、生活及綜合活動等學習領域,及高中職的公民與社會課程都有相關內容。

 

新聞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2/143/2uwk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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