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教師會第3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記錄

 

時  間:2008年3月5日 (星期三) 下午6

  點:國立清華大學蘇格貓底二手書咖啡屋

主     席:朱國瑞 理事長

出席人員:朱國瑞、陳舜芬、蔡春鴻、牛惠之、廖炳惠、楊儒賓、翁曉玲

列席人員:無

紀  錄:鄭傑

 

壹、 報告事項:

一、 朱國瑞理事長報告:
    本會將於三月十一日舉行「與陳文村校長座談會」,此乃全校同仁與陳校長
討論校園重要議題並交換意見的良機。由於校長對這次的座談會相當重視,而本會也非常積極的在籌備這次座談會,籌備工作至目前為止都很順利,希望大家當天都能踴躍參加這次的座談會,並且能盡量邀請身邊認識的同仁一起參加這次的座談會。

 

貳、 討論事項:

一、 案由:新竹市教師會會員會費繳交事宜

 

說明:建請依本會第一屆及第二屆之先例,以三十名會員為單位(每名伍佰元)加入新竹市教師會,繳交會費一萬五千元。獲發之三十張會員卡由本會保管,會員需要時可向本會索取,送完為止。

 

決議:通過。

 

二、 案由:推選新竹市教師會代表

 

說明:依新竹市教師會組織章程,本會得推派三位會員代表,代表本會全體會員參加新竹市教師會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長為當然代表,故建請由理監事之中推選其餘二名代表 (因理監事熟知會務狀況)。

 

決議:推選常務理事陳舜芬教授及常務監事翁曉玲教授為會員代表。

 

 

三、 案由:國立清華大學教師會組織章程修正案之提案

 

說明:新竹市政府社會局建議本會修改本會組織章程第22條條文,現行條文與建議修正條文如下:

現行條文

修正條文

第22條

理事長任期一年,連任以一次為限。理事及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第一屆理事除選舉得票數前八位、監事前二位者外,其餘理、監事任期為一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理、監事之任期至接任理、監事選出時為止。

第22條

理事長及理、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一次,理、監事連選得連任。理事長及理、監事之任期至接任理事長及理、監事就任時為止。

      

決議:本會將於第三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邀請新竹市政府社會局人員列席說明,並就修正條文之內容交換意見。爾後再將決議之修正條文內容提請會員大會議決。

 

四、 案由:校長座談會籌備事宜

 

說明:略

 

決議:校長座談會的籌備工作至目前為止都很順利,請總幹事鄭傑副教授繼續進行相關之籌備工作。希望大家當天都能踴躍參加這次的座談會,並且能盡量邀請身邊認識的同仁一起參加這次的座談會。

 

參、 臨時動議:

 

肆、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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