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教師會94學年度第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

 

時間:    2006年7月12日晚上6點

地點:    風雲樓五樓餐廳貴二廳

召集人:  王小川 (常務監事)朱國瑞 (理事長)                          

出席人員:牛惠之、金重勳、季昀、周更生、徐光台、傅大為、開執中、陳舜芬、

彭明輝、楊儒賓、廖炳惠

請假:    傅麗玉、楊嘉鈴、

紀錄:    徐光台

壹、主席、各工作小組與總幹事報告:

全國教師會與大學法制工作小組陳舜芬教授報告:

全國教師會大專委員會改選召集人,由交大教師會理事長唐麗英教授擔任後,決定由清華與交大成立(立即與較有時間處理)兩個工作小組。本校教師會分配到法規小組,目前有我與牛惠之教授,歡迎更多會員加入。

新進人員工作小組牛惠之教授報告:

新進助教授對於他們在清華大學的權利與義務,如能整理出一些具體的說明與注意事項,可以幫忙釐清與解決一些困惑。

總幹事徐光台報告:

  1. 525日晚與校長座談會記錄稿已整理出來,正在做最後修訂與確認。
  2. 教師會現有會員共94人,其中3位贊助會員(退休教授兩人,校外合聘教授一人)。
  3. 本年三月九日第三次理間事聯席會議時報告,計餘壹拾貳萬陸千元。其後主要支出花在與校長座談會上,當晚工讀金壹千元與整理錄音帶工讀金等雜項,計支出貳千玖百陸拾元,目前教師會節餘壹拾貳萬三千零肆拾元

 

貳、討論事項:

(1)案由:95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大一英文與英語進階課程之開設出現問題,本會是否站在公正第三者的立場,了解並討論問題形成之原因,提供學校改進之建議?(提案人:陳舜芬)

    決議: 1. 大一英文、進階英文與高級英文必須由具有專任教師編制的學校正式教學單位負責執行。

                     2. 建議學校成立專案小組對共同教育的英文課程進行研究,提出改進計畫。

3. 教師們彼此間如有爭議,應尋求適當管道合理解決,不能犧牲學生權益,也不應訴諸學生。

 

參、臨時動議:

(1)    關於教育部推動大專院校法人化,教師會是否應化被動為主動,就此表達態度?(提案人:陳舜芬

決議:授權陳舜芬教授在全國教師會大專委員會中,代表本會提出反對法人化的立場。

(2)    是否該在大學法條文或細則中,通過修法來協助各大學推動教師會。(提案人:陳舜芬

決議:請陳舜芬教授在全國教師會大專委員會中,提出以下建議:

通過修法,增列「學校應成立教師會,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3)    關於與新竹教育大學合辦一流大學的問題,建議教師會下學期舉辦一個專題座談會。(提案人:開執中教授)

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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